過去當有家人往生時,繼承人因為要申報遺產稅,所以要先查詢往生的家人到底有哪些財產,必須分別向各個金額機構查詢,但又很容易有所遺漏,導致繼承人遭到補稅及處罰。
從民國110年9月1日開始,納稅義務人向國稅局及六都地方稅稽徵機關,申請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時,將由被繼承人戶籍地國稅局作為單一窗口,統一回覆各項查詢結果。
可以查詢:存款、基金、上市櫃及興櫃股票、短期票券、期貨、保險、保管箱、金融機構貸款及信用卡債務等。
這樣申報遺產稅就更方便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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