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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
May 09, 2024
【父母幫小孩付頭期款,只因為少一個步驟,賣房時要多繳稅?】
稅務
May 09, 2024

最近房市還是很熱,而且價格一直上漲,主要是因為民眾預期通膨持續,且土地成本、建築成本都持續攀升,房子很難降價,所以民眾會擔心:「如果現在不買,恐怕未來買不到!」因此買房子像用搶的!

在新青安房貸上路後,年輕人首購占房屋買賣成交案件的比例變高了。

許多年輕族群的自備款,都是來自於父母,但這時候就要注意了!一個不小心,將來賣房子的時候,可能要多繳幾十萬的所得稅。

……..
來跟大家說個故事~

小明跟伊森律師一樣是個北漂青年,租屋多年,2016年時,在媽媽幫忙付頭期款300萬的支持下,用1000萬買了一間台北市的小套房,結婚後兩個人住也還可以,但最近生了小孩,想要換大一點的房子,因此要把這間小套房賣掉。

賣房子時,國稅局發現媽媽當年給小明的300萬,是直接匯款到履約保證帳戶,這個行為是屬於「出資為他人購置不動產」,已經使小明獲得財產上利益,實質上跟直接贈與財產並無不同,為了防止納稅義務人藉由這種方式逃避贈與稅,所以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款規定:「財產之移動,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以贈與論,依本法規定,課徵贈與稅:……三、以自己之資金,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,其資金。但該財產為不動產者,其不動產。」

➡️所以小明的媽媽幫小明付頭期款買不動產,以贈與論。

但媽媽贈與的財產價值是多少呢?不是300萬喔!

因為媽媽是幫小明買房子,所以國稅局以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及公告土地現值總額為基礎,再按照小明媽媽出資的比例,核定贈與總額90萬元,因為在贈與的免稅額244萬之內,不用繳贈與稅。

因為小明的媽媽贈與頭期款,導致小明當年的購屋成本降低,所以現在賣房子的時候,法律上多了一筆獲利210萬元(300萬-90萬,這是法律上的認定,並非實際上有這筆獲利)

✅如果是「自用住宅」,房地合一優惠稅率是10%,因此房地合一稅就要多繳21萬(210萬x 10%)

✅如果是「非自用住宅」,因為房屋持有期間8年,所以房地合一稅率是20%,因此房地合一稅就要多繳42萬元(210萬x 20%)!

哇!要繳這麼多房地合一稅啊!

如果回到2016年,媽媽應該要怎麼做比較好呢?

媽媽如果直接把300萬匯到小明的銀行帳戶,這就是是單純的贈與,而且贈與數額是300萬,小明再把這300萬匯款到履約保證帳戶
➡️這樣的話,小明賣房子時,在成本認定上就不會降低,自然也就不需要多繳房地合一稅了😌

問題來了,媽媽直接送300萬現金給小明,是不是就要繳贈與稅?

沒有錯喔!

但因為有免稅額244萬,所以贈與稅只要繳5.6萬元((300萬-244萬)x10%),也比最後房地合一稅要多繳至少21萬元好。

另外,如果真的不想繳贈與稅,那就善用夫妻個別的免稅額,夫妻各自給小明150萬,這樣就不需要課贈與稅了(拍手~)

🌟但即使是剛才這個案例,雖然要多繳房地合一稅,其實還是有救的!
雖然因為媽媽的匯款流向,導致小明的房地合一稅增加許多,但如果符合「房地合一稅之重購退稅優惠」規定,那小明所繳的房地合一稅是可以退回來的喔!

房地合一稅之重購退稅優惠,無論是「先賣後買」或是「先買後賣」,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
一、出售舊房地與重購新房地的移轉登記時間在2年內。

二、個人或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應於該出售及重購之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。

三、該出售及重購之房屋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。

另外要注意:
1.
重購價格大於出售價格(也就是新屋價格高於舊屋),房地合一稅可以全退,反之則是按照比例退。

2.重購之房地若於5年內改作其他用途或再移轉,國稅局將追繳原扣抵或退還之稅額,這是為了避免投機、落實保障自住權益。

……..

〔睿豐家族辦公室的叮嚀〕

節稅方法小結:

1.父母要幫小孩出頭期款,建議由父母給小孩現金,小孩再匯到履約保證帳戶。

2.如果父母不小心直接匯款到履約保證帳戶,則將來可以透過重購退稅優惠,把多繳的房地合一稅退還回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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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細內容如果想要用聆聽的方式,可以收聽「富過三代必修課」【EP.42 父母幫小孩付頭期款,只因為少一個步驟,賣房時要多繳稅?】

節目連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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