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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/時事解析
Jan 11, 2023
【伊森律師談時事-輔大陳若儀流水席事件】
案例/時事解析
Jan 11, 2023

近期最熱門的新聞,大概就是輔大陳若儀流水席事件,伊森律師在此就買房子的部分,分析法律與稅務問題:

據報導:男方爸爸出600萬、男方出300萬、女方出50萬,買台北的房子,女方要求登記在自己名下,因為要有保障

假設:
🔥房子登記女方的名字
🔥從女方的帳戶付款
🔥全額付清沒有貸款
(這樣比較單純好說明)

⭐️若買房子是在婚「前」:
1.房子就是女方的財產。

2.男方爸爸出的600萬,是對女方的贈與,要課贈與稅至少35.6萬。

3.男方出的300萬,是對女方的贈與,要課贈與稅至少5.6萬。

4.萬一將來離婚時,因為房子是女方的「婚前財產」,所以不用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。

5.萬一將來女方身故,則房子是女方的遺產,由男方與女方的父母共同繼承。

⭐️若買房子是在婚「後」:
1.房子就是女方的財產(在法定夫妻財產制下,登記誰的名字就是誰的,不是共有!不是共有!不是共有!很重要,所以要說三次)。

2.男方爸爸出的600萬,是對女方的贈與,要課贈與稅至少35.6萬。

3.男方出的300萬,是對女方的贈與,但因為夫妻之間的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,所以不課贈與稅。

4.萬一將來離婚時,因為房子是女方的「受贈財產的變形」,所以不用列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。

5.萬一將來女方身故,則房子是女方的遺產,由男方與女方的父母共同繼承。

〔睿豐家族辦公室的叮嚀〕

1.從這個實際案例,就可以看到一個在家族資產傳承上很常出現的議題:「婚嫁風險」(也就是家族資產因為一些原因而流入女婿or媳婦的家族中)(而且無論是在結婚前、結婚後、一方身故時,都有可能發生)

2.因此,家族資產傳承(或者長輩要移轉財產給晚輩),到底要什麼時候給?用什麼方式/形式給?哪種方式比較省稅?都是牽一髮動全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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