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客戶問伊森律師:「我50歲,太太40歲,沒有小孩,因為我跟兄弟姐妹感情不好,所以萬一我先過世,我不想要兄弟姐妹來繼承我的財產,所以打算先把財產過給太太。請問這樣做是好的嗎?」
……..
⭐️如果從稅務的角度來看:
1.贈與:
如果從贈與稅的角度來看,因為法律把夫妻視為一體,所以夫妻之間的贈與,不計入贈與總額(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),換言之,夫妻之間要怎麼給對方財產,都沒有關係。
2.繼承:
如果從繼承的角度來看,可能會有以下問題:
(1)擬制遺產要課遺產稅:萬一先生贈與財產之後兩年內身故,贈與的財產價值要計入遺產課稅,不過不影響該財產已經屬於配偶所有的事實。
(2)可能導致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無法行使,或者效果降低。例如:先生本來有財產1億,太太有財產2000萬,如果先生在一年後過世,分成兩種情形:
A.先生沒有贈與財產:
➡️太太可以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先從先生的遺產拿4000萬,所以先生的遺產就剩下6000萬,因此遺產稅就節省了。
B.先生贈與1億給太太:
➡️太太就不能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已經送出的1億,全部都要計入先生的遺產、課遺產稅,反而繳更多遺產稅。
⭐️但如果就是為了不讓先生的兄弟姐妹繼承,還是可以這麼做。
只是先生要思考2件事情:
1.萬一夫妻未來不合、離婚呢?
2.萬一是太太先離開呢?
在這兩種情形下,恐怕是得不償失!
〔睿豐家族辦公室的叮嚀〕
先生如果真的很愛太太,不一定要生前給財產,可以怎麼做呢?
1.寫遺囑(須注意:兄弟姐妹還是受到「特留分」的保護)。
2.買保險,指定身故受益人為太太,身故時,身故保險金馬上移轉給太太,且萬一將來離婚,就可以隨時變更受益人。
……..
詳細內容如果想要用聆聽的方式,可以收聽Podcast「富過三代必修課」【EP.28 為了避免財產給兄弟姐妹繼承,所以先把財產過給配偶,這樣好嗎?】
節目連結:
Apple Podcast:https://reurl.cc/dDl2mk
Spotify:https://reurl.cc/DALyoN
SoundOn:https://reurl.cc/VLQYRZ
KKBOX Podcast:https://reurl.cc/GALx4d
#資產傳承
#遺囑
#夫妻贈與
#富過三代必修課
#吳孟修律師
#睿豐家族辦公室
#伊森律師家族辦公室
Facebook分享
Twitter分享
Line分享
複製網址分享